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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公安局招聘公告!共16名!
日期:2025-10-31 14:46 浏览:549

泰兴市公安局招聘公告!共16名!

根据工作需要,泰兴市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警务辅助人员。依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依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能够适应24小时轮值班次;

4.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无纹身、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

5.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退役军人报考可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

6.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醉驾受到处罚的;

4. 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单方毁约离职的;

7.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社会、国家安全活动的;

8. 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9. 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的其他情形;

10.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三)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名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

(四)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招聘

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工死亡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公民,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五)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到泰兴市公安局老干部活动中心(泰兴市国庆中路6号)报名。

(三)报名材料

1. 泰兴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 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

4. 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照片3张;

5. 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近期《个人信用报告》;

6. 符合优先招聘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退伍证、优待证、见义勇为称号证书等)。

(四)报名审查

未按要求参加报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审查不合格;通过材料审查、复审的视为报名成功;经查实,报名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其纳入公安机关招聘黑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流程。

(五)确定开考比例

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量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和聘用

(一)体能测试

满分100分,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各占50%。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泰兴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对照表》(见附件2)。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面试

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结束后,按照百分制合成报考者总成绩,具体方法为: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三)体检

按照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体能测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导致人选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考生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微信通知)的24小时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公安局组织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须参加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五)特殊情形

报考人员需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因不及时查看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短信、无故挂断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工资待遇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间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参照同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同等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六、公告路径和咨询电话

招聘公告、考试通知及聘用人员名单将根据招聘流程及时在“泰兴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者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0523-8795511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 30-17:30。

七、纪律监督

为确保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坚决杜绝不正之风,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523-87766296。

八、注意事项

本公告由泰兴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泰兴市公安局

2025年10月30日